天津市财政局进一步简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流程
2019年05月16日 09:19 来源:财政部 【打印】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管理要求,结合我市机构改革情况,日前市财政局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调整政府采购进口医用设备审核工作的通知》,对进口医用设备审核流程进行规范优化。
根据通知要求,采购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鼓励进口设备之外的其他进口医用设备时,各市级预算单位可自行选择出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自行组织专家论证的政府采购项目无需再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直接向市财政部门申请采购进口医用设备。通过此次对进口医用设备审核流程的调整优化,进一步简化了进口产品医用设备审核流程,缩短了审核时限,得到了预算单位的一致认可。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做实做细政府采购进口医用设备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天津市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
相关文章
- 国际竞争中性规则下我国政府采购的改革路径与法律应对2025-09-09
- 浅谈政府采购发展阶段及标志性事件2025-08-12
- 关于印发《中国政府采购网数据接口规范(V1.0)》的通知2024-03-06
- 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的通知2024-02-27
- 无锡政府采购交出亮丽成绩单2021-10-13
